市科技局发展民营经济若干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和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1、充分认识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市具有巨大潜力的新的经济增长点
党的十五大以来,我市民营经济获得长足发展,但总体规模偏小,整体实力较弱
各级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今后几年经济工作的战略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努力实现我市民营经济的大发展、大提高
2、我市发展民营经济的指导思想是
以党的十五大精神和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为指导,以“三个有利于”为根本标准,以扩大劳动就业、增加财政收入、强市富民为出发点,解放思想,全民发动,加大扶持力度,改善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努力扩张总量,提高质量,推动全市民营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3、发展的目标是
“十五”期间,民营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长15%,到“十五”末,力争民营经济增加值达到580亿元;民营经济安排就业人员平均增长5%,到“十五”末,从事民营经济人员达到100万人;民营经济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5%,到“十五”末,民营经济营业收入突破1300亿元
4、发展民营经济要坚持发展第一、繁荣第一的原则;坚持实行同等国民待遇的原则;坚持市场导向的原则;坚持数量与质量并举的原则
二、放宽经营政策和经营条件5、放宽市场准入
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凡是允许外资经营的,凡是国有、集体资本退出的领域,都允许民营经济经营和进入
打破行业垄断,制订破除行政性垄断第1页共11页和行业性垄断的实施办法
积极支持民营企业以承包、租赁、联合、兼并、参股、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公有制企业的改制、改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