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说明因我台2010年节目要进行重大改版,2009年价格表执行到2010年2月份
泰安市广播电视台广告部2010
1泰安电视台广告刊播指南(2009年度)泰安市广播电视台广告部2009年1月泰安电视台广告播出说明1、各频道播出的电视广告,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2、播出电视广告,一律先交款后播出
3、签订合同时,广告客户应出具: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说明、生产许可证等
其中,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食品应按国家规定出具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证明
4、电视台节目播出以当天预告为准,因节目临时调整广告未能播出,将在相同时段补播同等数量的广告
5、广告客户对广告播出情况有异议,必须在播出后一个月内出具在国内注册的广告监测公司提供的报告,经核实后,广告部本着“错一补一、漏一补二”的原则进行补播
6、凡正式签约的播出合同,原则上不得撤销,若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五天与广告部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并支付相当于合同未付金额10%的违约金;若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履行,须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客户必须按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1%的滞纳金,逾期期间广告部有权停止广告播出,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7、晚间黄金段位指定位次,正一条,倒一条均加收30%;正二条、倒二条均加收20%;正三条、倒三条均加收10%
8、黄金时段1分钟广告按2个30秒广告价格的80%计算
泰安市概况泰安市位于山东省中部,坐落于五岳独尊的泰山脚下,泰安寓意“国泰民安”,北靠济南,南临曲阜,东接莱芜,西壤黄河
系国家级“优秀旅游城市”和国家级“卫生城市”
总面积达7690
93平方公里,人口550万,其中泰城拥有50万人口
泰安市辖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高新技术开发区及新汶矿务局、肥城矿务局
泰安市境内的泰山、徂徕山、莲花山、腊山、神童山、东平湖等名胜景点每年有500万中外游客来此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