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职业高级中学校关于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的指导意见教学计划是指导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是学校实施教学管理的重要依据,是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纲领性教学文件
教学计划分指导性教学计划和实施性教学计划
指导性教学计划由教育部或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省教育厅制定和颁发
实施性教学计划由学校按照指导性教学计划及有关行业和职业对人才规格的要求制定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制定2011年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全面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为出发点,以满足岗位需求为基础,实施必需的文化知识和专业基本理论、必备的专业技能教育,把帮助学生形成健康的劳动态度、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确的价值观放在突出的位置,重点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努力造就生产一线迫切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二、基本原则1、以专业面向岗位群的工作任务需要为主要依据确定课程设置
实施性教学计划的专业名称应准确、规范,体现人才培养规格和专业内涵
课程设置必须与专业面向的职业岗位群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各专业名称及对应的职业岗位参见部颁2010版《专业目录》
按照工作任务的逻辑关系设置课程,摆脱学科课程的思想束缚,打破学科体系的课程设置模式
按照工作岗位的不同需要划分专业技能方向,开发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符合学生就业需要、满足学生继续学习的课程体系,帮助学生尽早进入工作实践,为学生提供体验完整工作过程的学习机会,逐步实现从学习者到工作者的角色转换
2、以岗位职业能力要求分析为基础确定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必须符合专业对应就业岗位对员工综合职业能力的要求
要围绕职业能力的形成确定课程内容,与相关职业资格考核要求相结合
专业技能课程实行模块化或项目式教学,以工作任务为中心整合相应的知识、技能和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