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派开展新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的优势及意义关于民主党派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思考袁廷华《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8年第5期摘要
我国新的社会阶层的成长壮大,必然会对我国政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提出新的要求
应适应社会结构的变化,把新的社会阶层的政治诉求纳入到多党合作的制度框架中来
民主党派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代表性人士,有利于扩大我国政党制度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开发我国政党制度的政治功能
应研究和完善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的有关政策,使民主党派在开展对新的社会阶层代表性人士的工作中,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
关键词:民主党派;组织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一、寻求社会结构变化与多党合作制度完善的契合点现代民主理论认为,“政治稳定的先决条件在于有一个能够同化现代化过程所产生出来的新兴社会势力的政党制度”[1],这种制度将使社会长治久安
我国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其基本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中国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
这一制度确立了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现代政治权威的中坚,以组织和引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同时构建了一个开放性机制,为不同社会群体和社会力量提供了制度化的政治参与渠道
中国现代化变迁的时代需求,决定了中国需要一个强大的政党以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凝聚力,同时又需要多党的存在以兼容和同化不同的社会群体,维护高水平的政治参与
我国政党制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承担着兼容和同化不同社会群体政治参与的任务
建国之初,我国处在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时期,当时,社会主要存在四个基本阶级,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而知识分子的绝大部分被归于城市小资产阶级的范畴
与这一时期阶级状况相适应,根据毛泽东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我国第1页共9页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
“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