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阳光公寓楼T2的业主
本来原定于合同约定时期去拿房的,后来因为阳光的诸多原因,一直未能如愿办理交接手续
有一些问题,始终在脑子里萦绕
1:在这一段没有拿到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时间里,作为开发商和客户服务中心在做点什么
鼓动我们业主交房
还是再暗测测的计算到底要赔多少违约金
2:既然是竣工验收,按照规定,得有验收的过程吧
那小区已经出现有交付过的房屋甚至有已经装修或者装修完毕的房屋,这个验收和所谓的合格报告是怎么做到的
3:退一万步讲,就算阳光选择了抽样验收,而且保证抽到的样里面绝对不出现已经交付和已经在装修的房子,那么,剩下的这些房子有质量问题怎么解决
4:我个人的问题
我是A户型的,对于现在阳光提供的室内和室外的开关门很是不满
入户大门内开占空间,进客厅的门外开不合理,厨房和卫生间本来就小,还搞开关门
对于这个问题,我在两三个月前就已经提出,但至今未解决
开发商的销售代表和客服专员竟然直接答复,虽然我合同上选了移门但也一样安装的是开关门,对于我要求整改的意见,直接答复不会更改,也没有任何补充的说法
我很气愤~~5:阳光客服的不作为直接导致业主与开发商及物业公司的矛盾
既然是客服,以为客户服务为宗旨,那么业主的房屋出现问题,是不是应该及时沟通
可惜至今只有业主主动联系,没有客服及时沟通的
6:阳光的时间概念比较差
一个问题反映一下要两三天,然后开会商讨再要两三天,接着等业主打电话来询问再告知说没有明确的答复,貌似时间对于阳光而言是无用的,只用来早上喝茶,下午泡澡,晚上桑拿之类而区分
可是时间对于业主而言是多么的宝贵
竣工验收备案一天不出来,业主就不敢交付
开发商你有钱,一户一天赔40元(按总价40万计算),一个月才1200元,但是你又知道有多少业主原先定好的计划就这样被你的延期交付而耽误了~~7:不要再说你是为我们业主着想所以才允许提前交付,你根本就达不到交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