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投诉管理制度15.1.目的与范围第一条 公司鼓励员工从工作角度出发,认真、负责地向公司提合理化建议,以帮助改进公司工作;与此相对应,也接受员工因不满而导致的投诉,并提供正当、畅通的渠道与公开、公正的方式来受理投诉,以保证公司的一切工作在规范、有序的轨道下进行。第二条 凡是员工因有不满意见或受利益侵害,遵循规定的渠道,向特定的管理人员陈述、表达,希望得到立即改正之行为和过程,称为投诉。投诉与合理化建议为不同的概念。合理化建议是指希望公司工作得到改进,从而导致更好。合理化建议并不需要特指某一项工作、过程或事件。而投诉指的是针对某种侵害行为已经或将要发生,为保护公司、部门或自身利益而进行的要求立即改正的行为。15.2.投诉内容第三条 允许员工在自认为遭遇下列各项的情形下,进行投诉:1)不合理的工作布置、要求;2)不合适的工作条件、环境;3)不恰当的工作报酬、福利、社会保险等;4)不公正的岗位、职位、工作地点、工作条件、工作要求、薪酬福利等的变动;5)公司任何个人或部门的违规或非法行为,该行为使公司、部门或员工个人的正当利益受到损害;6)不良言行、不公正对待,无论来自上级、下级或是同事;7)威逼、恐吓、要挟、侮辱,这种侵害或者来自上级、同事、下属;或者以暴力威胁方式或其它方式出现;无论是口头或是行动;8)性别歧视、残障歧视、民族歧视、性骚扰;9)个人隐私、个人爱好等受到侵害;10)其它损害公司、部门或员工利益的一切言行或任何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言行,无论其后果是否已经发生。15.3.投诉方式第四条 投诉的表述方式有两种:口头方式和书面方式(包括 EMAIL)。在一般情况下,两种方式为同等合适、有效的投诉方式,但在向(或针对)公司高层进行的投诉中,只允许书面投诉方式,口头方式不被许可。第五条 投诉的传达方式有面对面方式、电话方式和递交(或邮寄)材料方式。除此之外的任何其它方式,如转述、在公司各种信息渠道中贴大小字报等,公司均视为不正当方式。通过不正当方式进行的投诉公司不予受理,并视为违规行为加以处理。15.4.渠道及投诉接受人、投诉受理人第六条 任何投诉必须按照规定的方式与正当的渠道进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致力于正当方式与正当渠道的建设,以保障员工合理正当的表达和投诉的权利。许可的正当渠道为:1)员工直接向上级主管、主管副总的口头及书面投诉;2)员工直接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口头及书面投诉;3)员工直接向公司总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