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教育平衡发展政策意见政府负担城市义务教育、农民支撑农村义务教育的制度尚未发生根本改变
中央及省级政府应当对农村义务教育实施大规模的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
《义务教育法》缺乏对教育在什么条件和质量下的基本标准的强迫性规定
第一条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消解城乡二元结构随着中央对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力度的加大,中央财政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中的比例逐渐提高,特别是西部农村教师工资80%来自于中央转移支付
农村教育状况明显改善
但从总的格局来说,政府负担城市义务教育、农民支撑农村义务教育的制度未能发生根本改变
现有问题财政政策问题长期以来,国家财政只负担城市义务教育经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主要由农村、农民自己负担
义务教育投资体制改革后,对“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进行了重大调整,把原来由乡镇负担的农村义务教育投资责任收归为“县统筹”,这对确保义务教育财政来源是一个历史性突破
但由于我国县级财政不平衡,60%左右的县级财政无力保证义务教育支出,农民的教育负担仍然很重,教育质量难以保证
教师政策问题在教师政策上也表现出十分明显的城乡二元特征
首先是城乡教师的不同待遇
根据我们的研究,同一个县,城乡相同性质教师的收入可以相差5倍左右
其次是城乡师资配备标准不同
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制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按照在校学生数量核定中小学教师编制
初中:农村为18
0∶1,县镇为16
0∶1,城市为13
5∶1;小学:农村为23
0∶1,县镇为21
0∶1,城市为19
其实,农村人口居住分散,学校数量多,规模小,农村教师配置标准高于城市才更符合需要
基本思路第1页共9页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办法在于有计划、分步骤地逐步消解城乡二元结构,建立面向全社会的公共财政体制,统筹城乡公共资源,对社会教育、卫生、科技等公共资源实行城乡统筹安排,统一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