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劳动就业办公室文件烟劳社就[2010]3号关于开展2010年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各县市区劳动就业办公室、开发区人才交流中心、高新区人才与社保中心: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0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67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总体要求,组织开展烟台市2010年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做好稳定就业和促进就业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要求1、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继续要以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在相对集中时间内组织开展专项服务活动,提供就业岗位,落实就业政策,解决就业问题
2、活动中要联合有关部门、团体,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5个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在统一时间内,集中为求职人员和用人单位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
3、在就业服务活动中,要充分发挥“烟台e路通——e网传真情,服务促就业”的就业服务信息化品牌作用,依托“劳动99”信息管理系统、“烟台就业网”和“烟台创业网”三大载体,形成内外结合、相互补充、全方位、立体化的信息化就业网络,提供高效、便捷的就业服务
要根据不同时期求职人员的就业特点,举行各种类型的招聘活动和专场招聘会,提供适合的就业岗位,满足各类就业群体的就业需求
4、开展就业服务精细化活动,把精细化服务贯穿始终,按照《烟台市职业介绍精细化服务工作规范》和《烟台市人力资源市场绩效考核标准》要求,重点做好“一对一”、“一站式”和“一条龙”服务,不断提高精细化服务水平
5、做好专项活动安全工作,要按照《烟台市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制定明确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保障专项活动的有序进行
二、活动时间和安排1、元旦、春节期间,要联合残联人联合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