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监督检查和法制工作计划3篇第一篇:统计监督检查计划为进一步提高对执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依法治统理念,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统计执法检查,把统计执法作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动统计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工作来抓,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统计执法保障作用,制定2014年县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加强统计执法检查,保障源头统计数据质量(一)围绕“四大工程”建设,加强日常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要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和单位的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一是开展常规性的统计监督检查工作:县局将于下半年组织开展市级统计监督检查,抽查三个乡镇开展统计监督检查工作
二是开展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执法检查工作:针对有关专业工作的重点内容,将统计数字增速异常的乡镇和相关指标之间匹配性、协调性差的乡镇作为重点检查地区和重点单位,确定具体检查对象;三是认真开展经济普查专项统计执法检查:从二季度开始,将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联合部门、专业确定经济普查专项执法检查的内容、方式和有关单位,加强对经普重要指标的监督
(二)加强统计执法惩处和曝光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统计上弄虚作假案件查处工作的若干规定》的精神,对各类弄虚作假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对于重大统计违法案件,县局将借助统计信息网、湾新闻网等新闻媒体及时通报和曝光,提高统计法的威慑力,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三)推广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约谈问责制度针对在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贯彻统计法、统计制度和上级工作部署不力的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省局将按照《省统计局统计行政执法约谈制度》对相关市、县(区)政府和统计局领导进行约谈
同时,第1页共6页加强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行政追责,对查处不力、统计数字严重失实的地区、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
综合运用约谈、告诫、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