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明...VIP免费

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明..._第1页
1/9
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明..._第2页
2/9
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明..._第3页
3/9
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通知文号:穗价〔2010〕1号发布时间:2010-02-01各区、县级市物价局,市停车场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现将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通知》(粤价〔2009〕247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加强停车场明码标价牌置换工作全市各类停车场经营单位的明码标价工作要严格按照粤价〔2009〕247号文件有关要求执行。明码标价牌新式样及制作规格已在广州价格信息网上公布,各类停车场应按要求制作。鉴于更换明码标价牌需要一段时间,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收费标准没有调整的停车场经营单位,可继续使用原明码标价牌;商场等配套停车场、路内停车场和内街内巷停车场经营单位,可按我局提供的标价牌式样,自行制作临时性简易标价牌或制作正式明码标价牌,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从2011年1月1日起,一律要求使用新的正式明码标价牌。二、对停车场明码标价牌进行监制路内停车场,物流园区、专业市场、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宾馆酒店、停车位300个以上的停车场,市级以上医院、学校等配套停车场,经营单位到市物价局申请对明码标价牌进行监制。其他停车场经营单位到各区物价局申请对明码标价牌进行监制。停车场经营单位凭标价牌监制回执,制作标价牌。三、其他有关要求(一)请各区、县级市物价局将本文复印后分发到各停车场经营单位;市停车场行业协会也要通过各种形式将文件精神贯彻到物流园区、专业市场、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宾馆酒店、其他停车位300个以上的停车场及有关会员单位。(二)增城市、从化市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按照本通知精神,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我局备案。附件: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通知二○○九年十一月四日粤价〔2009〕247号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的明码标价行为,加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维护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价格秩序,保障停车场经营者和车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0年第8号令)和新修订的《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我省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码标价的范围全省行政区域内经营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并收取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费的,均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二、明码标价的内容和方式(一)各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经营场所应在入口处及缴费地点的显著位置,用标价牌标明机动车停放保管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二)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牌采用三种颜色区分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政府定价类采用蓝底白字样式;政府指导价类采用绿底白字样式;市场调节价类采用黄底黑字样式。标价牌规格大小可因地制宜,但应做到清晰、醒目,并符合动态管理和长期置放的要求,其中停车场标志字样“P”的位置,统一采用蓝底白字的样式标示。(三)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停车场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收费单位、定价方式、收费项目(内容)、收费标准、计费方法、收费依据、免费停放保管时间、投诉举报电话等。三、明码标价的监制(一)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设计的标价牌样式,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监督检查机构按照统一规定进行监制。(二)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申请对明码标价牌进行监制,应提交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注明委托办理申请明码标价牌监制事宜)、经办人身份证明、联系电话和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牌样式一式两份(A4纸制作,彩色打印)。四、工作要求(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按照新修订的《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在2010底前做好本辖区内机动车停放经营场所的明码标价牌统一置换工作,敦促各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限期完成明码标价牌的更换。(二)各地要把规范机动车停放保...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明...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