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脱贫攻坚工作的若干建议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实现共同富裕,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也是“实干奔小康,建设新淮安”的重要内容
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的新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实施脱贫攻坚工程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针,按照加大对贫困地区发展扶持力度、提高扶贫标准、提高扶贫开发水平的要求以及把“根”留住的扶贫经济理念,以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农民增收和省列经济薄弱村“八有”建设为工作中心,以盘活扩大村级集体资产为主要举措,创新扶贫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凝聚帮扶合力,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
二、目标任务从年起,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使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人均年纯收入达到2500元以上,所有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其中市经济开发区、区确保在年,区确保在年,县、县确保在年,区、县、县、区确保在20XX年完成上述脱贫攻坚两大任务
到20XX年,省列223个经济薄弱村逐步达到有“双强”班子、有科学规划、有高效农田、有特色产业、有配套设施、有保障机制、有整洁村容、有文明村风的“八有”目标
三、主要措施(一)盘活扩大村级集体资产
盘活扩大村级集体资产是我市实现脱贫攻坚两大目标的主要举措,是实现村级集体经济长效增收和贫困农户持续增收的关键途径
要利用村级集体闲置资产招标承包、出租经营,发展村级创业点;积极开展村庄土地复垦、河塘整治,开发村庄荒山、荒滩、荒坡、荒水,扩大集体土地、水面等资源性资产
村集体投资兴建“两棚一舍”(蔬菜大棚、家禽大棚、猪牛羊舍),发展设施农业
以乡(镇)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规划,统一布局,可由3—5个村合建标准厂房,按股份明确产权和分红,少数有条件第1页共7页的村也可就地建厂房
省扶贫“整村推进”及脱贫攻坚奖补等专项资金和帮扶单位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