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界伤残鉴定标准伤残鉴定标准1
《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2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发布,1990年7月1日起实施);3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发布,1990年7月1日实施);4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公安部发布,2002年12月1日实施);5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7月31日卫生部发布,2002年9月1日实施);6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国家标准gb/t15499-1995)7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2006国家技术监督局2006年5月1日实施);8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2002年4月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同日实施);9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法-部发布,2004年4月14日实施);10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该鉴定标准);11
《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解放军总后勤部发布);12
《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伤残鉴定标准,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标准》
十级伤残标准一、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评定标准:【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适用范围】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1、划分依据:第1页共3页a
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c
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2、评定标准:4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
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b
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