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意见为加快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进程,提升城乡环境卫生质量,根据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1、明确任务目标
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完善“村收、镇运、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到年底,城市建成区、城乡结合部、里圈镇驻地及周边村实现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到年底,里圈镇所有社区驻地、中心村和外圈镇驻地、社区驻地纳入环卫一体化管理体系;到年底,全市所有行政村基本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初步建立起与全市经济社会和城乡建设发展相适应的环卫管理和服务体系
2、加快设施建设
各村居根据居民实际情况和垃圾产生数量,每15户居民设置1个垃圾桶
每个村居根据实际需要建设1-2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用于储存本村的生活垃圾
每个镇(街区)建设生活垃圾中转站或垃圾压缩中转箱,用于存放、转运生活垃圾;每处中转站合理配备村级生活垃圾收集车,负责及时收集村级生活垃圾
3、配备保洁队伍
各村居(社区)按照每百户居民(不足百户的按百户计算)1名保洁员的标准配备专业保洁队伍
各镇(街区)驻地根据面积和人口数合理配备专业保洁队伍,每处驻地不少于10人
各镇(街区)每处中转站配备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
城市社区的环卫保洁队伍,参照省城市道路三级保洁标准(6000㎡/人)配备
4、搞好垃圾收集
生活垃圾应实行“袋装化”收集
各村居(社区)居民户将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就近投放到垃圾桶内,保洁员每天将本村垃圾桶内的生活垃圾收集起来运送至垃圾集中存放点,并负责本村居(社区)的道路保洁
各镇(街区)每天将各村居(社区)集中存放点的垃圾及时清运至中转站
市城市管理局委托专业保洁公司每天将各镇(街区)中转站的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按标准要求统一进行规范无害化处理
市区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间等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由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