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经济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核心价值体系是实现经济和谐的重要支撑和谐社会不仅是指利益层面的和谐,也包括价值层面的和谐
在我国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结构转型同时进行,生活方式、利益诉求、价值取向等出现多样化趋势,不同区域、阶层、代际之间的认识差异日益明显
建设具有广泛感召力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于加强社会团结和睦,增强国家的竞争能力至关重要
中国社会科学院王振中教授认为,实现社会和谐必须使得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而且必须强调文化、道德与精神因素,这些因素构成了一个国家核心的价值体系
形成有利于凝聚人心和面向未来的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和意识形态,对于维护经济社会的持续和谐发展有重要作用
追求社会的公平与公正是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目标和核心价值
中国人民大学张宇教授认为,任何社会公平的观念都不是抽象的、绝对的,而是历史的、具体的
我国现阶段由于存在着多层次和多形式的经济社会关系,因此,反映这些关系的公平原则也必然包括多方面的含义:一是作为市场经济基本规范的等价交换的公平,这种含义的公平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保证;二是与社会主义人权原则相适应的权利的公平,要将尊重和保障人权贯彻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特别是把保障每个人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首位;三是与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相适应的劳动的公平,这种含义的公平既强调要消灭剥削和两极分化,又强调劳动者之间利益的差别;四是收入分配结果的平等,即收入分配的均等化,这种含义的公平反映了不同社会阶层或不同社会成员之间在国民收入再分配后形成的收入差距的大小
和谐社会的微观组织基础需要不断发展在经济转型过程中,我国企业微观主体的再造与政府职能的转变已基本完成
但在市场与政府之间还存在大量的空白地带需要其他微观组织来填充,这就是自发性的经济组织(如行会、商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和社会组织(如各种民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