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7-7出自:《中国市场》杂志x龚晓菊刘君君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确定了扩大农村消费的思路,即“构建农村流通网络”。2008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明确提出将健全农村流通网络、拉动农村消费作为工作的重点。2009年的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扩大国内需求,最大潜力在农村”的工作目标。中央还提出“要积极开拓农村市场,用现代流通方式建设和改造农村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要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开展农超对接,建设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2009年12月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把扩大农村需求作为拉动内需的关键举措,把建设现代农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任务,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城镇化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毫不松懈地抓好‘三农’工作。”针对我国农村市场中消费品流通渠道的类型及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健全现代农村消费流通渠道的对策与建议。我国农村消费品流通渠道的现状目前,我国农村消费品流通渠道有四种类型。农村集市贸易市场是农村商品经济活动的中心和推动器我国农村集贸市场一般分为三类:传统的农村集市、在乡镇政府驻地开办的集贸市场、企业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办的市场。1978年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除了农资流通的主渠道外,我国农村农业生产资料的市场化交易主要是通过城乡集市贸易零散完成的。农村集贸市场是农村商品经济活动的中心和推动器,对扩大农村消费、繁荣农村经济起着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超市、连锁店等新兴业态的迅速崛起,个别地区的农村集贸市场的数量及成交量均有所下降。但在大多数农村地区发展进程中,集贸市场将长期存在并继续发挥作用,其作为社会主义统一市场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地位将长期不变。尽管随着城乡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村集贸市场的模式、营销及服务方式有了很大改善,但仍存在一系列的发展障碍:农村集贸市场规划布局建设不合理,农村集贸市场往往沿交通干线布局,形成以街为市的线状发展,既影响了镇容街貌,阻碍了交通,也不利于市场的进一步发展,部分地方农村集贸市场缺少,建设简陋,容量不足,基础设施缺乏,适应不了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村集贸市场在监管上存在权属不明确问题,由于《城乡集贸市场管理办法》未明确规定集贸市场的法律地位,因此大多数集贸市场由于没有土地使用手续仍不能登记注册,因而其法律主体资格非常模糊。此外,集贸市场开办者责任未落实,开办者对市场经营者的内部管理责任得不到落实,市场设施落后、卫生状况差、划行分市混乱、商品质量低劣等问题一直长期存在;农村集贸市场还缺乏特色和专业化,特色农村集贸市场有利于提高其市场竞争力,推动农村的专业化生产、商品化经营,深化农村区域经济和社会生产的分工。但在目前,由于农村集贸市场建设资金短缺,管理不规范,导致农村集贸市场普遍以农副产品和日杂市场为主,且综合性层次低,有鲜明地方特色的专业化市场却不多。这就导致了市场的建设难以应对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区域经济的增长难以起到显著的带动和引导作用。个体工商户和农民经纪人是农村流通体系最基层的主力军我国农村流通体系的最基层,是以从事农村商品运销的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农村经纪人、各类农民合作组织为主力军。个体工商户的形式有直接面向农村的路边店、游商、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经营户、从事农业生产资料的最终销售、农机维修保养,其数量众多,已经成为农村流通产业中不可或缺和替代的力量。他们为搞活农产品流通、促进农村市场发展、联结农产品生产和消费起到了积极作用。20世纪90年代初,随着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农民经纪人应运而生,他们熟悉农村和市场行情,对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目前,农民经纪人正在试图把营销规模做大,以实现产供销一体化经营。我国农民经纪人数量众多,据中国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统计,目前全国已有农产品经纪人600多万,加上季节性的从业者则高达1000多万人,农产品经纪人协会也已有2609家。各级协会及农产品经纪人每年直接收购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