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党员评比工作意见一、民主评议党员(一)评议范围凡是局机关党委管理的党员都要参加评议
(二)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1
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的重要思想,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是否遵纪守法,做到令行禁止
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是否爱岗敬业,在学习、工作、廉洁自律和完成各项任务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是否按规定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是否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三)评议的格次评议格次分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
(预备党员只参加评议,但不定格)
(四)评议的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机关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12月3日至12月6日)学习教育阶段
各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抓思想、宗旨和党风、党纪教育
(12月6日至8日)自我评价阶段
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明确今后努力方向,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材料,第1页共3页并自我任格
(12月11日至13日)党内、党外评议阶段
召开党小组会,党员个人进行总结,并提出个人任格意见
党组织内进行互评,领导干部要带头发言,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同时采取座谈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
(12月14日至16日)评议定格阶段
各支部先召开支委会,对每个党员的评价进行分析,提出初步格次评定意见,后提交党员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