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要求1、项目介绍:本次招标所要确认的是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江门广播电视台、江门市新会区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中心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及遥控器供应服务资格(详见项目要求)。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江门广播电视台、江门市新会区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中心将根据中标结果,并经过比较后到中标供应商处采购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及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遥控器。本招标项目分为A、B两个包组,投标人可对本投标文件中的任何包组进行投标,但不得将单个包组中的内容拆散来投标。2、投标人资格要求:包组A:(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2)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3)具有所投报产品的生产、代理或经销资格;(4)具备提供完善售后服务的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出售产品的备件、专用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包组B:(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2)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3)具有所投报产品的生产、代理或经销资格;(4)具备提供完善售后服务的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出售产品的备件、专用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3、投标人所投报产品的要求:(1)投标人所投报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优质产品。设备及其辅助装置的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英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能够准确无误地表示设备的型号、规格和制造商。(2)投标人所投报的货物必须是具有生产许可证(或进口许可证)和生产合格证的国内外知名品牌产品,具有一定的销售历史。(3)投标人投报进口货物的,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相关凭证。投标人必须负责办理有关进口手续;验收时,需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广电总局《有线数字电视系统用户终端接收机入网技术条件和测量方法》(暂行)和《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和遥控器功能实施指导意见》的要求。产品完全符合《广东省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技术规范》(版本号1-1P050421)及《广东省有线数字电视浏览器应用技术规范》(版本号V0.4p)要求,通过(取得)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入网测试认证。(包组A)(5)产品必须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包组A)(6)产品必须通过经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江门广播电视台正式认可的CA厂家或指定的其他机构的相关测试。(包组A)(7)产品必须通过在国家、省质量监督局备案的第三方测试机构的平均无故障时间的测试。(包组A)(8)机顶盒移植的第三方软件应取得软件提供商的测试认证证书。(包组A)4、投标人需提供的服务要求:(1)投标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要求及时供货以及提供产品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2)产品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3)投标人交付的产品必须与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名称、品种、规格、型号相一致。(4)投标人应可接受采购人到生产或销售现场进行检查或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5)投标人中标后签订的服务承诺中规定的服务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5、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的财务及资信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资信证明、信誉证明、质量反馈等资料以证明本单位的经营状况及业绩。6、本次供应服务资格有效期:包组A及包组B:从2006年5月26日起至2007年5月25日止,为期12个月。在服务资格期限内,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江门广播电视台、江门市新会区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中心所采购的数字电视机顶盒及遥控器均由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提供。7、结算方式:(1)包组A:货物运抵交货地点经双方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付货款95%,十二个月运行合格后支付余下5﹪货款。包组B:货物运抵交货地点经双方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付货款95%,三个月运行合格后支付余下5﹪货款。(2)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江门广播电视台通过江门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结算资料包括立项申请书(复印件)、政府采购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验收书》和《委托付款申请书》。江门市新会区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中心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及遥控器采购的结算手续按照江门市新会区政府采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