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部服务质量综合考评办法一、总则为了认真贯彻公司制订的“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宗旨,确保项目监理部的监理服务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激发现场监理人员的工作热情,提高做好监理服务工作的自觉性,强化“三控、两管、一协调、一监督”的监理工作责任感、紧迫感,特制定《项目监理部服务质量综合考评办法》
二、考评对象及内容各工程项目监理部为监理服务质量综合考评对象
考评内容为每月监理服务的全部工作
包括检查“三控”33项考评指标,安全10项考评指标及现场质量、安全实况(详见监理服务质量检查表)
三、考评时间及方法每月公司巡检,依据监理服务质量检查表中分别列出的“三控”33项考评指标,安全10项考评指标及现场质量、安全实况,对项目监理部当月的监理服务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以评得的分值高低来衡量项目监理部的服务质量与工作水平
项目监理部的服务质量与工作水平考评总分100分(“三控”33项考评指标占总分的60%,安全10项考评指标占总分20%,现场质量、安全实况占总分20%),监理服务质量检查表中所列“三控”33项、安全10项考评内容标准分值均为100分,现场质量、安全实况分为A(可得81-100分)、B(可得61-80分)、C(可得1-59分)三个等级
考评时,根据工程进展的具体情况,对已经发生的项目或内容进行认真检查,以得分率划定为优良、合格、不合格3个等级,作为监理部年终评优的依据
(得分率85—100%为优良;70—85%为合格;70%以下为不合格)
凡连续3次综合考评为优良等级的项目监理部获通报表扬,业绩记录在案,作为年终奖及评优的条件;连续3次评为不合格等级的监理部,按合格次数率享受当年的年度奖金;无故不参加每月考评的单位和当月考评不合格的单位失去享受当月奖励工资的权利
对在考评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单位,参照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加倍扣分
四、组织领导及考评程序每月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