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版本:A人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修改次数:0文件编号:QG/SDXS452-20121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规定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事案档管理的内容及要求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全资单位
控参股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本实施细则不适用于基层库站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实施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1组通字[1991]13号《干部档案管理条例》2
2组通字[1996]14号《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2
3油人字[2001]385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2
4石油人事[2011]272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人事档案管理规定》3术语和定义本文件采用以下定义:第1页共34页3
1人事档案:是指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在人事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个人经历、德才能技、工作表现的,以员工个人为单位集中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文字、表格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2人事档案材料的鉴别:是指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规定,对收集起来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查、甄别其真伪,判断有无保存价值,确定其是否归入人事档案
3人事档案材料的整理:是指将经过鉴别的人事档案材料,以员工个人为单位装订成内容条理、系统的专门案卷,并不断对档案内容进行补充的工作
4人事档案材料排序:排序是指将每一类别的材料按其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或内容的内在联系排列顺序,并通过编写类号、顺序号和页码固定下来
4重要风险4
1人事档案在保管或转递过程中遗失
2人事档案材料不齐,缺少重要归档材料
3人事档案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
1人事处是人事档案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