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0页第一篇: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业务概述1、住房金融:分为广义和狭义两个概念
广义的住房金融是指与所有的住房建设与流通、消费修缮等经济活动有关的货币信用、货币流通、保险以及货币结算等各项资金融通活动
狭义的住房金融是指与居民和消费性的非赢利住房机构的住房建设与流通、消费修缮等经济活动有关的货币信用、货币流通、保险以及货币结算等各项资金融通活动
2、住房金融按其经营性质可划分为:商业性(也称自营性)住房金融和政策性(也称委托性)住房金融
商业性住房金融是指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在国家有关政策许可范围内自主进行的与住房有关的资金筹集、融通等信用活动
政策性住房金融是按国家政策规定进行的,与住房制度有关的各种货币资金的筹集、融通等信用活动的总称
3、政策性住房金融按照其功能和作用的发生方式,可分为:市场主导型和政府主导型
我国采取的是政府主导型的政策性住房金融
4、个人信贷:指以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为贷款人,以自然人(公民)个人为借款人,借贷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按约定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借款人按期归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的一种融资方式
5、住房金融的特征:长期稳定性;政策性;专业性;地域性
6、个人信贷的特征:贷款用途的广泛性;贷款对象的自然人特性;贷款的长期性;贷款的多样性;还款方式的灵活性
7、建行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业务范围: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房改业务;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业务
我国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业务的产生与发展:萌芽期(1978年-1986年):1985年,建行率先在全国开办土地开发和商品房贷款,由此拉开了我国房地产开发贷款业务改革和发展的序幕
1986年10月,建行办理烟台市房改金融业务,标志着我国住房金融的萌芽和起步
调整期(1987年-1993年):198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