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0页第一章中国司法第七节律师制度律师制度,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有关律师的性质、任务、组织和活动原则,以及律师如何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律师的性质、任务和地位1、律师的性质我国1996年5月1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2、律师的任务《律师法》第一条的规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就是律师的任务
3、律师的地位我国的律师在诉讼中处于一种独立的诉讼地位
(二)律业执业条件律师执业,应当先取得律师资格,并在实习期满后申领执业证书,取得律师资格后,还必须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领取律师执业证书,才能以律师的身份执业,依法享有律师的权利并承担律师的义务
具有律师资格的人员可以暂时不从事律师职业,对其资格予以保留
我国采取的这种作法称为律师资格与律师执业相分离
1、律师执业的限制(1)《律师法》第十二条规定,"律师应当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
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
"(2)《律师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的现职人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
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期间,不得执业
"(3)《律师法》第十四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4)从事法律教学和科研的人员,不得成为合伙律师事务所或合作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合作人
(三)律师事务所《律师法》第十五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对律师行为进行规范管理的基础单位;律师执业是受律师事务所的指派,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进行的
1、律师事务所的性质《律师法》规定了三种形式的律师事务所: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