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合同与咨询文书制作技能强化训练班”合同通用框架条款(中文版)说明尊敬的律师:您好
非常感谢您参加了我会于2003年1月和4月举办的“合同与法律咨询文书制作及国际商务谈判技能讲座”
在上述讲座中,因时间有限,主讲人吕立山律师(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和江宪胜律师(北京东易(原东方智权)律师事务所)未能对他们制作的“合同通用框架条款”作细致的讲解
因此,基于广大律师的要求,拟在2004年3月24至27日举办的“合同与咨询文书制作技能强化训练班”上,由两位主讲人在本次讲座的第一天对“合同通用框架条款”进行逐条讲解,并向学员介绍起草思路;在随后的三天时间里,将以“合同通用框架条款”为基础,向学员讲解销售合同、分销合同、技术许可合同、合营合同的起草技巧,以及如何对相关通用条款进行变通和协调
为使拟参加此次培训班的学员事先熟悉“合同通用框架条款”,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培训部决定将“合同通用框架条款”(中文版)的主要内容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网站上(www
cn)发表,供大家下载后学习
本次训练班将提供以下合同中英文范本并由主讲人提供详细的写作指导:(1)合同通用框架条款;(2)备忘录;(3)销售合同;(4)分销合同;(5)技术许可合同;(6)合营合同
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参加主讲人设计的八套模拟实战演练和随后听取示范答题讲解,学员将进一步掌握制作优秀法律文书的相应流程和技巧以及强化具有国际水准的执业思维和理念
讲座资料还包括常用合同及公司法规中英文对照版本,其中部分主要法规英文版本还可免费下载,网址为www
“合同与咨询文书制作技能强化训练班”主要面向已参加过全国律协“合同与法律咨询文书制作及国际商务谈判技能讲座”、并拟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士
同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已经将吕立山律师和江宪胜律师的上一期讲课内容制作成“合同与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