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3页學生工讀與勞工職場權益報告人蘇宏文律師一、求職面試階段:職場陷阱面面觀當求職者翻開各式徵才廣告,面對五花八門的誘人或曖昧文字,您知道它們背後可能隱藏的職場風險嗎
例如以「某大企業」或「績優廠商」名義徵才,但卻未明確標示企業名稱,或應徵方式僅有電話而無詳細地址,或僅刊登郵政信箱號碼,此時求職者均應提高警覺,審慎查證,勿貿然應徵
又例如以「高薪免經驗」為訴求的徵才廣告,求職者亦應瞭解究竟所從事的工作內容為何,以免吃虧上當
若徵才廣告內容是以「儲備幹部」、「高階主管」等職稱為訴求,惟任用條件卻又極其寬廣,或甚至免學經歷即可擔任者,此時求職者切勿只顧盲目追求美麗頭銜而迷失方向,而應確實瞭解徵才企業的經營型態及工作內容,以免遭受損害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基於協助求職者認識有問題的工作或公司,避免求職受害,以下「謀職教戰守則」可供參考:一、求職時要求先購買產品或材料費
二、求職時要求先繳交報名費、工作保證金、訓練費或拍照費等
三、求職時要求繳意外險保費
四、連續數週或數月刊登徵人廣告
五、提供待遇豐厚、工作輕鬆、純內勤、免經驗、可借貸
六、沒有載明公司名稱及地址,僅留電話、聯絡人、郵政信箱或手機號碼
二、提供勞務階段:學生工讀與勞工職場權利與義務(一)簽訂「工讀契約」應注意徵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未滿二十歲之大學學生因工讀而與雇主簽訂工讀契約,工讀契約於簽訂時須徵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民法第七十七條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
但純獲法律上之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分,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未滿二十歲之大學學生因尚未成年,屬於民法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之限制行為能力人(「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
」),「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