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局党组落实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情况汇报根据嘉委督通[20XX]6号通知要求,现将市旅游局党组落实中央《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省委贯彻条例《实施意见》和市委贯彻条例《实施办法》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一、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办法的工作措施和成效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具体指导下,市旅游局党组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同志关于党的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加强局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更好地推动和服务中心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一)完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1
合理设置党的基层组织机构
按照《条例》规定和局机关党建工作安排,经市直机关党工委批准,局机关党支部按规定程序于20XX年10月30日组织召开了换届选举工作会议
党支部换届工作由上一届党支部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方案,经局党组讨论通过,由全体党员大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共5人,任期2至3年
新一届支委召开了第一次支委会,进行了具体工作分工,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纪检委员
今年,为方便党小组学习和活动开展,根据局机关党员干部人事调整和工作关联度,新增了第四党小组,报请党工委备案
机关党支部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行政行政经费预算,保障工作需要
选好配强基层组织领导班子
新一届局机关党支部在领导班子配备方面考虑更加周全
一是考虑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相结合,更有利于工作开展
支部书记由局党组成员、分管党建和纪检工作副局长担任,副书记由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担任,组织委员由办公室负责人事、党务人员担任,宣传委员由负责旅游行业管理的副处长担任,纪检委员由局群众路线教育办公室联络员、市场开发处处长担任
二是考虑支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