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2页第一章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次重点)3分第一节劳动法的概念1
狭义上的劳动法(识记)即法典式的劳动法,是指全国人大常委会1994年7月5日通过1995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法》
广义上的劳动法(识记)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劳动法中劳动的特征(领会)劳动法上的劳动是人们在争取与实现劳动权过程中、有偿性的、双方具有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劳动
区别于无偿性义务劳动4
劳动法的渊源(领会)(08年7月论)宪法;法律(劳动法、工会法、矿山安全法);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失业保险条例);部门规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其他法律规范中有关劳动问题的规定(如经济法中
如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地方性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地方规章;国际法律文件;国际惯例;法律解释5
为什么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狭义的劳动法
该法是由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法律;2
统一适用于全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除外);3
内容包括涉及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各个方面,是一部全面而系统的法律
劳动法调整对象(识记)是劳动关系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在这两类社会关系中,劳动关系是我国劳动法调整的主要对象
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识记)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特征和种类(领)1劳动关系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
2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劳动使用者(或用人单位)
3劳动关系主体在维护各自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