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石油基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年煅后焦工程(原料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单位: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二ΟΟ八年五月项目名称:中海石油基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年煅后焦工程建设单位:中海石油基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单位:中海石油基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惠州油品化工分公司编制单位: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法人代表:张剑鸣(高工/所长)评价证书:国环评证甲字第2801号项目负责人:王星星(研究员,环评工程师证0002006,登记证A28010230400)报告书编写人员责任表:编写人员负责章节职称上岗证签名陈桐生工程分析、污染防治、声环境、清洁生产等工程师A28010098王星星工程概况、污染防治等研究员A28010026李照勇大气环境相关章节等高级工程师A28010023卞国建风险评价相关章节等工程师A28010085黄报远水环境、公众调查等工程师A28010091报告书审核:董林(处长、研究员,环评岗证字第A28010029)报告书审定:韩保新(副所长、研究员,环评岗证字第A28010004)第一章总则中海石油基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惠州油品化工分公司(原中海石油基地集团石化服务公司)是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所属中海石油基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炼油与化工产品销售、石化延伸加工、多种经营和社会服务等。中海油惠州1200万t/a炼油项目将于2008年6月建成投产,届时,420万t/a的延迟焦化装置年产石油焦102万t,约占全国总产量的1/9。若全部投放市场,将对市场造成较大的冲击,销售分散难度大,而煅后焦市场空间大销路好,副产蒸汽供1200万吨/年炼油厂,降低炼厂运行成本。根据煅后焦的市场需求和炼厂对蒸汽需求量,对炼厂所产部分石油焦进行煅烧,拟建40万t/a煅后焦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应对拟建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拟建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其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并提出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确保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得到控制或改善。为此,中海石油基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惠州油品化工分公司于2006年4月委托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海石油基地集团石化服务公司40万吨煅后焦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由省环境技术中心于2006年7月21日在惠州大亚湾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会后环评承担单位华南环科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了修改补充,于2006年8月10日呈送省环境技术中心,2006年9月13日获得粤环函[2006]1327号函。随后,炼油项目设计院及相关专业人员在对原煅后焦项目石油焦输送系统方案的论证后,确认从装车台洗罐站区域上方架空及在消防道路上方架设廊道的方案均不可行;在炼油项目征地红线内无法为煅后焦项目的石油焦输送系统廊道提供位置。基于上述原因,经中海石油基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及与炼油项目协调,认为将40万吨煅后焦项目选址由原E4地块调整变更至H1地块较为适宜。同时对生产工艺技术和产品进行优化,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都得到较好的和谐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此中海石油基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惠州油品化工分公司于2007年4月委托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本项目选址变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07年6月20日获得粤环审[2007]227号函关于报告书的批复。随着惠州1200万吨炼油项目基础设计完成,以及工程设计的深入、完善,石油焦含硫量及煅烧过程的硫燃烧率也进一步明确,根据最新的资料,原料石油焦(干基)含硫量为0.7%,煅烧过程S的燃烧率约为26.6%。为更好的落实环保工作,中海石油基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惠州油品化工分公司于2007年12月委托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本项目原料变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单位接到1任务后,即组成环评项目组,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范和技术要求,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重新核实工程分析、预测计算、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