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7页2011年度苍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字号:大中小]2011-09-22阅读次数:9152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办字[2007]73号)的有关规定,经苍山县委、县政府同意,2011年苍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43名工作人员(综合类、卫生类、艺术类)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适应应聘岗位的需要
5、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毕业研究生应聘的,年龄应在35周岁(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6、已在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或已办理人事代理的具有苍山县户籍的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
7、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属企业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所在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已参加苍山县2011年度教育系统招聘考试的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9年以来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2010年1月28日前从苍山行政区划中调整出去的乡镇的非师范类毕业生不能报考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