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备课资料关于《议和大纲》中的“惩凶”问题在所谓“惩凶”问题上,本身就是违犯万国公法的
因为这场侵略的、非正义的战争是由帝国主义列强通过西摩尔军和炮轰大沽炮台来最先发动的;要惩凶,就是惩办帝国主义列强,只有他们才是凶,才是罪魁祸首
现在却把支持义和团运动的抵抗派中央官员和地方官员看作是“凶”来加以惩办,完全是极尽混淆是非、颠倒黑白之能事
对于这个问题,担任议和的大臣李鸿章、奕劻不仅不敢据理力争,反而加以接受
逃到西安的慈禧,也深恐惩凶惩到自己头上,一再强调大局悠关,款议可成不可败,两害取轻
但当她看到《议和大纲》十二条中没有把她列为“祸首”时,喜出望外,立即于1900年12月27日“照允”十二条
1901年2月21日又接到了各国要求处死的12人名单,即端郡王载漪、辅国公载澜、庄亲王载勋、都察院左都御史英年、刑部尚书赵舒翘、山西巡抚毓贤、礼部尚书启秀、刑部左侍郎徐承煜、大学士徐桐、协办大学士吏部尚书刚毅、四川总督李秉衡、陕甘提督董福祥
其中除刚毅、徐桐、李秉衡三人已死,载漪、载澜“定以斩监候罪名,如以为应行贷其一死,则遣戍新疆,永远监禁,”董福祥“事缓办”外,其余的人都令自尽或正法
4月,清政府又收到列强要求严惩的地方官员名单,“牵涉百四十二人之多
”根据大部分是由“风闻的证据”来列出的人
清政府于4月29日和8月19日先后发布上谕,惩办了96名爱国官员:其中“四人死刑,十一人判死刑,减为永远流放,十三人终身流放,四人监禁终身,二人长期监禁,五十八人永不叙用,二人谴责,二人追夺官职”,以满足帝国主义侵略者的要求
关于对义和团的评价义和团,岂非不特外人所切齿,而邦人通者所亦唾骂者耶
全世界十六万万人中,其深疾痛责之者,已占十五万万上之多数矣
此外喜之者惟顽固党之千百人,谅之者惟新知识派之百十人
疾之者詈以野蛮之魁,人道之贼,文明之公敌;谅之者以为攘夷之精神,为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