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20XX年我局的法制工作在市法制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宗旨,根据《xx市20XX年依法行政要点》、《xx市20XX年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20XX年依法行政考核标准》,全面推进了民政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现将前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一)按照《xx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xx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xx市城乡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和《xx市临时救助办法》,努力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水平。一是首次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纳入了依法行政考核,与市法制办联文制定了城乡低保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建立健全了城乡低保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度。各县区行政首长作为城乡低保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行政首长要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主持研究、部署、督促解决城乡低保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严格落实县区民政局对城乡低保申请、组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申报资料审核的主体责任。要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靠实县区民政局、乡镇民政办城乡低保经办人员的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了20XX年城乡低保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内容。分别是结合实际制定当地城乡低保标准,出台落实低保制度的办法和规程;严格落实低保操作流程,县乡两级落实工作责任,完善乡级受理、村组评议、乡级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三榜公示制度,且每次公式不少于7天;低保工作领导机构健全,城乡低保工作经费按照每个保障对象10元列支本级财政预算并拨付到位。二是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及提高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今年,省上将提高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标准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任务。为了全面完成此项工作,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xx市20XX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及第1页共8页提高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陇政办发〔20XX〕36号)。全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15%,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为:xx区由每人每月241元提高到277元,其它县由每人每月213元提高到245元;全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28%,由每人每年1488元提高到1907元。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10%,xx区由平均每人每月210元提高到231元,其它八县由平均每人每月201元提高到221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13.5%,一类由每人每月130元提高到160元,二类由每人每月88元提高到120元,三类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80元,四类每人每月45元。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由20XX年的1800元提高到2000元,市、县(区)配套资金保持不变,使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年人均补助标准不低于2600元。前半年,全市共发放农村低保补助资金28454.7万元,城市低保补助资金9295.79万元,五保供养补助资金2113.02万元。三是全面开展“四项活动”。按照王玺玉副省长在我市调研民政工作时的指示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城乡低保“大宣传、大推广、大落实、大研究”四项活动,报请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大宣传大推进大调研大落实活动的通知》(陇办发〔20XX〕47号)。全面贯彻落实《XX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和《XX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以市政府办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通知》(陇政办发〔20XX〕59号)。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xx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并报送市法制办审核。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快实现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印发了《低保经办人员和村社区干部近亲属申请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继续在全市所有乡村全面推广去年市局在xx县西高山乡朱河村规范农村低保管理试点经验。四是建立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网络系统。全面建立以低保信息化为支撑的民政信息网络,加强了低保信息化配套设备的管理,落实了“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完善了国有资产登记台账和相关档案资料。目前各县区正在进行单机版的数据录入和信息化设备的调试工作,预计将于6月底前完成网络版的信息导入和维护更新。第2页共8页(二)根据《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