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宗局行政督查工作报告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配合省政府督察组开展政府自身建设年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怒府办电〔〕58号)要求,我委及时召开会议,对贯彻落实全州深入推进政府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州政府自身建设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怒政发〔〕28号)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政府自身建设年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怒政办发〔〕44号)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州民宗委关于落实政府自身建设年工作目标任务情况通报如下:㈠依法提升行政能力自年以来,根据州政府法制局的要求,我委先后多次组织开展了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组织各科室全面清理职能职责范围内各项行政审批项目(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具体内容,全面规范和简化工作程序、办事条件,确保办事程序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办事条件明确具体。年,原州民委、州宗教局先后制定下发了《州民委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办法》、《州宗教局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办法》,对实施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工作做了明确具体的安排。目前,州民宗委涉及的行政审批项目共计4项,即更改或恢复民族成分审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人审核、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开办清真饮食服务企业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许可;我委8名同志参加了行政执法培训,持有《XX省行政执法证》,年因岗位工作所宗教二科同志报名参加行政执法培训。㈡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年以来,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实施意见》(怒政发22号),我委扎实开展落实行政负责人问责、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和限时办结“四项制度”,全体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公务员推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明显提高,进一步明确了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必须达到的目标要求(即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效率“零积压”、第1页共4页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态度“零投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州政府的重大决定上来,把工作统一到发展经济、促进社会和谐的大目标上来。认真兑现服务承诺事项,干部职工牢牢树立“一诺千金”的意识,对社会公众的服务力求做到真诚周到,对行政相对人有问必答、有件必办、有办必果,提供优质服务。形成“人尽其责、职尽其效、管理规范、工作有序”的良好局面。截止目前,我委没有被上级问责过,也未发生过需启动问责程序的事项,实现零问责。㈢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年以来,我委按照州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认真实施了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和政务信息查询的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根据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我委以政务信息网为平台,积极梳理汇总了与民族宗教工作有关的常见问题与解答43条,整理了4项行政许可事项有关数据,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将重要事项、重点工作不定期向社会公众进行通报,开通了直接服务群众的“96128”政务查询专线,使各项工作更加贴近各族群众所急所需,密切了我委干部职工与各族群众的联系,也使“民族之家”的形象更加深入人心。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把过去我们已经办理,但社会公众很难知晓的工作放到了“阳光”之下,极大的提高了依法行政的透明度,也把行政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增强了监督实效,强化了全委上下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较好地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明显提升了工作能力和水平。㈣强化行政绩效管理行政绩效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实施年全州重点督查1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10项重要工作的通知》(怒政发〔〕27号),我委涉及的重要工作主要是组织实施好新一轮“兴边富民”、扶持特困民族发展等扶贫工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切实维护宗教和顺。根据省民委的安排部署,年6月30日前我州将完成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待上级批复后即可组织实施。第2页共4页行政成本控制制度落实情况。严格遵循《州民委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实施办法》、《州宗教局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实施办法》,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牢固树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