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实施细则市民政局“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优化全市民政工作发展环境,树立民政人“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良好形象,树立民政部门勤政为民、廉洁奉公、运转高效、团结进取、开拓创新的良好形象,加快全市民政事业科学快速稳定发展,按照《**市“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局机关深入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确定的总体工作思路,坚持全党动员、全民参与、正面教育为主,纠建并举、注重建设的原则,以“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为主题,着力解决职能转变和服务发展的意识能力效率方面的问题,着力解决创新意识和进取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管理松散纪律松弛的问题,着力解决基础薄弱、矛盾纠纷频发的问题,着力解决大局观念全局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局机关干部职工的诚信意识、主人翁意识、开放意识、包容意识,强化“人人都是环境,处处都是形象”、“抓环境就是抓发展”的观念,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塑造**民政的崭新形象
二、工作措施(二)开展我为优化发展环境做贡献自查活动1、召开动员会议
在12月15日前召开局机关“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动员会议,传达学习市委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做好思想发动和工作部署安排
2、撰写自查报告
在12月底前,局机关各科室干部职工每人都要在认真学习、对照检查的基础上从我为优化发展环境做了什么、存在什么问题、今后的打算、对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建议四个方面撰写一篇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要紧密结合自己第1页共3页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优化发展环境的实际
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亲自带头撰写自查报告,主要领导的自查报告送分管市级领导审阅,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