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市属各行业(系统)党工委,市直各部门(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党组,市属各企事业党组织,驻石中央、区属各有关单位党组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制度安排,是开展党内经常性教育的有效载体
2017年以来,全市各县(区)、各领域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认真组织开展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为落实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2017〕170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各县(区)、各领域基层党组织要以支部为单位建立“支部主题党日”制度,确保全覆盖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内容,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和党性锻炼,围绕建强组织、建好队伍、提升组织力来展开,聚焦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抓落实,对标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求突破,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1—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石嘴山提供强大思想动力
二、基本方式(一)确定主题各县(区)、市直各工委要围绕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和阶段性重点任务,提前确定主题
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确定的主题,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内容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除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外,也可由上级党组织开展,鼓励不同领域党组织联合开展
(二)固定时间“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月在固定的时间开展一次,一般放在每月月末工作日进行,每次时间不少于半天
各县区、各工委根据本地、本领域党组织的行业特点、工作惯例等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本系统党支部统一活动时间
除重大活动和紧急任务外,“支部主题党日”应当按时开展,没有开展的,应当在一周内完成
窗口单位、服务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