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民族工业的发展备课资料南京临时政府关于保护私有财产的法令文件1912年初,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后不久,就发布《内务部通饬保护人民财产令》:“(一)凡在民国势力范围之内之人民,所有一切私产,均应归人民享有
(二)前为清政府官产,现入民国势力范围者,应归民国政府享有
(三)前为清政府官吏所得之私产,现无确实反对民国证据,已在民国保护之下者,应归该私人享有
(四)现虽为清政府官吏,其本人确无反对民国之实据,而其财产在民国势力范围内者,应归民国政府管理,俟该本人归民国时,将其财产交该本人享有
(五)现为清政府官吏,而又为清政府出力,反对民国政府,虐杀民国人民,其财产在民国势力范围内者,应一律查找,归民国政府享有
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也明文规定:“人民有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
这些法令,对于保护私有财产,打破封建主义的限制,发展私人资本主义,是有很大推动作用的
南京临时政府的实业部(总长为张謇)给各省电文中更是明确地表示:“窃念实业为民国将来生存命脉,今虽兵战未息,不能不切实经营,已成者当竭力保存,未成者宜先事筹画
”把发展经济放到“生存命脉”的重要位置
三、辛亥革命后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的原因(中国近代民族工业的发展1课时)中国民族资本主义诞生于走向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外国资本主义和本国封建主义一直都是中国民族工业发展的严重障碍和压力,这种状况一直到了民国初年才暂时有所缓和,从而为中国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内外条件
第一,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帝国主义暂时放松了对中国的经济侵略,从外部为中国民族工业发展提供了一个有利时机,表现如下:首先,外国商品输入量下降,从而改善了中国民族工业品的国内市场环境,减少了外国工业品的竞争
据海关统计,中国在1913年的进口额为5
7亿余两,1915年下降到4
54亿两,以后逐年递减,到1918年法国国货的进口额比战前减少了1/3,英国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