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猪肉安全整治工作方案为有效解决餐饮服务环节猪肉及制品质量安全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生猪屠宰暨猪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治,以XX县区、旅游景区等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区域,以宾馆、饭店、和学校食堂为重点对象,开展对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储存和使用猪肉及其制品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查进货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和使用私宰肉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猪肉进货渠道和使用管理,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措施(一)强化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加强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督促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自觉抵制购买、使用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及制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守法经营、诚信自律
(二)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追溯制度
依法监督餐饮服务提供者规范进货渠道,落实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提供者从定点屠宰单位和批发市场等采购生猪肉的,应当检查、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明和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从固定供货商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工商户等处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及相关票据
进货台帐要详实记录猪肉的数量、供货者名称、联系方式及进货日期,经手人要签字确认
进货台帐登记要齐全,要与本单位使用生猪肉实际消耗量相符合
(三)加强对重点区域、单位的监督检查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注意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
要采取日常监督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暗查暗访与受理举报第1页共3页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监督形式,及时发现并依法处罚
(四)严厉打击购进、使用未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