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普查登记员工作会讲话同志们、朋友们:国务院决定20*年开展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
为了使农业普查规范化、法制化,20*年8月2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第473号国务院令,颁了《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国务院确定这次农业普查标准时点为20*年12月31日24时,普查资料的调查年度为20*年
这次普查的对象主要是:我国境人的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这次农业普查就是要查清近10年来农业、农村和农民发展变化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并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农业普查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市情、市力调查,是适应全面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是全面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工程
农业普查是一项规模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极为艰巨的任务,必须得到全社会的积极配合与支持
从20*年1月1号开始,各级农业普查员将上门依法对各类调查对象进行调查登记,请各普查对象安排专人,在规定的调查时间内,配合普查员如实填写普查表
按时、准确地填报普查表,是每个农业普查对象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乃至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均属违法行为,如有此类现象发生,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严肃查处
各政府主要领导和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要深入调查第一线,亲自参与普查登记,调查了解并切害解决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在普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当地普查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
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一定要恪守职业道德,依法进行普查
对在普查中搜集的单个调查对象的资料,应予保密;要确保农业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农业普查的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农业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第1页共2页同志们:农业普查是利国利民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