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牌商标战略意见为发展商标事业,推进名牌战略,引导企业积极争创省著名商标和国家驰名商标,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发展商标事业、推进名牌战略的重要意义商标作为一种知识产权,是企业文化的积淀和无形资产之一,是区别商品和服务来源的重要标志,是企业形象、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市场信誉的综合体现和开拓市场参与竞争的重要载体。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加快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商标的地位、作用和价值日益凸现,在促进贸易、引导消费、鼓励自主创新、发展生产力以及提升企业及品牌影响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县商标注册及保护工作得到了较好地发展,为我县经济持续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我县商标事业的发展还存在着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商标数量少、注册不及时、宣传力度不够大、使用不规范,在市场上叫得响的知名、著名、驰名商标少,经济商标在推动结构调整、引领企业进步、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各有关部门要以发展注册商标为抓手,以争创XX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为重点,坚持政府推动、部门引导、企业争创、政府奖励的原则,把发展商标事业、推进名牌战略作为指导地区经济发展,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以及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推动形成重视商标、争创名牌的良好氛围。二、突出重点,全面推动商标事业和名牌战略紧紧围绕县“十一五”规划,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大力发展自主商标、自主品牌,积极推进商标文化发展。要突出我县当前发展商标注册的工作重点,拓宽“三大领域”(商标注册主体从国有、集体企业向个私企业拓宽,注册产业从第一、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拓宽,商品范围从工业消费品向农副土特产品拓宽),狠抓“两个延伸”(积极引导获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由单一商标向防御商标、联合商标、储备商标等多类商标延伸,积极动员有出口产品经营权的企业由申报国内商标向国第1页共3页际商标延伸)。“十一五”期间,全县发展注册商标500件,争创XX省著名商标10件,发展证明商标、集体商标1—2件。(一)鼓励引导我县生产经营者、种植养殖户多形式发展商标,积极注册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地理标志、防御商标、联合商标等,努力开创我县商标事业发展新领域和新局面。(二)围绕我县重点产业、特色行业和优势产品,积极组织石榴酒酿造业、纺织工业、食品加工业、化肥生产企业发展注册商标。重点帮扶,积极推进“泽雨”化工产品、“中远”化工产品等品牌争创XX省著名商标,支持鼓励“雁湖”面粉争创中国驰名商标。(三)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加大帮扶力度,促进我县重点农副产品发展注册商标。引导和支持我县一批富有地方特色的“高老庄”黄瓜、“梅桥”大青豆、“神禹”牛肉等知名度较高的农副产品争创XX省著名商标,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打造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和品牌基地,增强市场竞争力和产品辐射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四)围绕我县文化旅游业发展,积极引导和促进具有怀远特色的文化品牌、旅游资源、旅游产品发展注册商标和争创品牌。各有关部门要尽快落实“涂山·大禹”、“花鼓灯艺术”,“白乳泉”、“常氏三王墓”、“怀远一中教会旧址”等相关的景点注册商标工作。积极申办“怀远花鼓灯艺术节和怀远石榴节”,以艺术文化和石榴产品搭台,经济知名品牌唱戏,把我县的知名品牌商标文化做大做强。(五)围绕扩大对外贸易和推进招商引资,支持我县外资出口企业发展重点出口产品注册商标和创牌,引导和鼓励外来资本以投资、入股、合资等形式优先参与本县名牌商品的培育开发和扩大生产。(六)认真做好商标续展和改制企业的商标所有权变更、转让工作,防止商标的闲置、失效和流失。充分激活我县原有的老品牌、老字号,进一步挖掘其品牌价值,在市场经济中发第2页共3页挥作用。三、建立保障机制,实现我县商标事业发展、名牌战略推进良性发展(一)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指导和协调力度,成立发展商标事业、推进名牌战略工作指导机构,研究制定商标发展和创牌规划,分步实施,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