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非矿山整顿方案为了切实做好我区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根据《市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以“治乱、治散、治差”为重点,着力打击非煤矿山领域非法违法建设和开采活动,依法取缔无证开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超层越界开采的矿山,清理纠正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新建、改扩建项目,促进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全区关闭4座非煤矿山
通过整顿关闭促使我区非煤矿山开采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好转,无证开采和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制止;矿山基本实现正规开采,安全设施得到较大改善,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生产安全事故有较大幅度下降
三、整顿和关闭的重点整顿关闭工作的重点对象是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建设工程中纳入资源整合范围的4家非煤矿山企业,具体名单附后
四、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整顿关闭非煤矿山工作的领导,成立区整顿关闭非煤矿山工作领导小组,整顿关闭非煤矿山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四、实施步骤1、第一阶段: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整顿关闭工作的意义、目的,以及国家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为整顿关闭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2、第二阶段:明确职责
对已决定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区工商分局负第1页共2页责吊销营业执照;国土分局负责吊销采矿许可证;公安分局负责吊销民爆物品使用证,停供火供产品;区安监局负责收缴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资格证;印台电力局负责停供电力供应;镇、经贸局负责做好善后工作
3、第三阶段:做好善后工作
对关闭的矿山企业要拆除生产设备、供电设施、通信线路、平整场地、恢复地貌、遣散作业人员
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