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省、XX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32号)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行为,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市安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行政执法服务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坚持打防结合原则,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创新安全监管机制,依法查处非法生产、蓄意瞒报事故、不顾职工生命安全盲目生产的违法案件,全面提升全系统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开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三、执法重点本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对象为:1、无证和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许可证过期仍然生产经营的;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或群众举报和上级督办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3、瞒报事故的;4、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5、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6、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7、2008年以来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列为挂牌整治的;第1页共2页8、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9、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工作步骤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时间为20XX年4月20日至11月30日
分三个阶段实施:1、动员启动阶段(4月22日—4月30日)
市安监局制订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