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国家税务局会议管理办法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会议制度,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根据《市国家税务局会议管理办法》(国税发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区局实行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局长专题会议、区局国税工作会议、专业会议、部门专题会议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议(一)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总经济师、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以下简称“区局领导”和办公室主任组成
(二)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
(三)会议的主要任务:⒈传达、学习上级决定、指示和有关重要会议精神;⒉研究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的办法和措施;⒊制定区局年度工作计划;⒋学习税收政策,讨论税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⒌审定年度区局国税工作总结;⒍讨论决定局属各单位请示区局的重要事项;⒎分析税收工作形势;⒏互通重要工作情况;审定召开区局国税工作会议和专业会议;研究部署其他重要工作
(四)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五)局长办公会议可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六)局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二、局务会议(一)局务会议由区局领导、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
第1页共4页(三)局务会议的主要任务:⒈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指示,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⒉研究落实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定有关事项的贯彻措施;⒊研究年度和中长期工作计划的制定方案;⒋初审年度区局国税工作总结;⒌制定区局年度阶段性工作计划;⒍通报经济和税收形势;⒎听取局属各单位的阶段和专题工作汇报及下阶段的工作安排,协调工作关系;⒏审议内部工作制度;(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学习有关税收政策,讨论贯彻落实措施;其他需要局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四)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至二次
(五)局务会议议题由局属各单位于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