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学习资料这里找+每周一次老秘分享会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有关部门: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发〔20XX〕1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改革创新,推进依法治安,着力增强企业内生动力,提升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识和能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为我市全面建成国家中心城市提供坚实稳定的安全保障。(二)工作目标。力争到20XX年,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显著增强,主体责任更加落实,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明显减少,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积极进展,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三)工作重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轨道交通、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旅游、特种设备、燃气热力、冶金建材、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粉尘涉爆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职业危害严重的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等单位(以下统称重点企第1页共8页业)。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执行的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企业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一)健全责任体系。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台帐资料;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完善从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班组长到所有从业人员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并与企业奖惩制度挂钩;落实外包单位安全责任,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并落实统一协调管理职责。(二)强化安全培训。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包括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自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企业以及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三)保障安全投入。企业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第2页共8页人经营的投资人应保证用于安全设施建设、安全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检查、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对安全设备的检测、维护、保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安全生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