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环境管理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市容和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城市管理质量和水平,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精神和区域实际,现就我区市容和环境长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认真贯彻党的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一流园区的要求,以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改善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为目标,创新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措施,全面提高城市管理质量和水平,努力塑造整洁有序、精细秀美的现代化XX县区
一是属地管理原则
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城管部门牵头,部门各司其职,街、镇、分区具体实施
二是建、管、养分离原则,建设局负责建设,城管局负责管理,街、镇、分区负责养护
三是责权一致原则
按照各部门、街、镇、分区所承担城市维护管理责任,落实相应权力、财力和人员
二、内容和要求1、环境卫生管理市容环境保持整洁美观,路面和公共场所垃圾及时清理,乱涂乱贴有专业队伍清除,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提高环卫保洁水平
完善环卫设施,加强公厕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加强城乡结合部、闲置地块管理,消灭环卫作业盲区和管理死角
城管局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各街、镇、分区负责做好辖区内的环卫保洁工作
2、建筑工地管理建筑工地(包括中心区内市政、拆迁工地)必须按规定设置隔离围栏,建筑垃圾随产随清,废水泥浆不得外流(末经处理不得排入雨、污水管道),工地进出口道路硬化,运输车辆不得带泥行使,不得抛洒滴漏
建设局负责工地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建设单位是工地环境卫生的责任单位,负责督促施工单第1页共4页位做好环卫保洁工作
城管局、交巡警大队依法查处抛洒滴漏行为
3、市政道路和路灯管理市政道路应保持平坦、畅通,出现坑凹、隆起等要及时修复
路灯设施要保持完好、整洁
城管局负责指导监管市政道路和路灯的养护
各街、镇、分区具体实施辖区内市政道路和路灯的养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