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司法局工作报告一、加强统筹,提升载体,谋划法制宣传工作科学发展一是加强统筹能力建设,提升“大普法”工作水平。加强资源整合力度及社会资源引入力度,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街道、部门20XX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借助普法qq群、普法短信、工作例会等形式,引导各部门参与普法工作,形成政府主导推进的合力。先后引入浙江同舟律师事务所、浙江鑫目律师事务所投入公益普法资金1.2万元,积极引导律师开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等公益活动120余场次。二是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提升法治文化建设水平。运用“一网两刊三平台+四色活动”,进一步丰富普法形式,积极培育法治文化,提升法治理念。充分发挥“法治江东网”功能,形成网络普法阵地;抓好《领导学法》及《法制宣传资料》两种普法刊物编发,提升普法效应;抓好“江东普法”官方微博平台建设,积极延伸普法触角,普法微博影响力在全区政务微博和全市普法微博中名列前茅,并进入全国司法微博100强;开展春夏秋冬四色普法,扩大普法效果,营造区域法治氛围。三是加强法治能力建设,提升依法治理工作水平。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社区”建设,全区已建成省级民主法治社区6个,市级民主法治社区(示范社区)24个,区级民主法治社区72个;大力加强“诚信守法企业”建设,帮助企业提升依法管理水平,今年共评定区级诚信守法企业117家,开展企业普法活动30余场次。二、注重规范,细化措施,带动人民调解工作稳步提升一是狠抓一个规范,塑造人民调解工作崭新面貌。对全区调解组织进行重新确定和全面规范,目前全区123个调解组织(包括7个街道调委会、67个社区调委会、28个重点市场企业调委会、15个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会),均实现名称规范,并达到“四落实五有,六统一七上墙”工作要求;采取《人民调解员证》分级发放分级管理模式,向全区近800名社区和企业人民调解员发放具有江东特色的《人民调解员证》,实现调解队伍建设规范化,提高工作权威性;指导全区调解组织做好全市统一模本的人民调解新工作制度、新工作簿册和新文书版第1页共5页本的启用工作,会同区法院联合建立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机制,从源头上切断因当事人反悔或违约引发的诉讼、信访现象,实现调解业务建设规范化。二是依托两个抓手,推动基层工作能力整体提升。组织和引导基层组织开展“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和“市级示范化调委会”创建活动,福明司法所和百丈司法所均已顺利通过了省“三星级”规范化司法所的创建考评;利用多种载体,积极总结推广我区邻里调解中心试点工作成果、划船社区人民调解新载体新手段等特色工作,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认可度。我区邻里调解中心试点工作成果被人民网、浙江在线等国家、省级媒体报道。东柳街道太古城社区人民调解员陈武昌被司法部授予“全国调解能手”称号,成为全区调解员的工作楷模。三是扎实三项工作,力争基层维稳工作实效显著。扎实开展“两排查一促进”、“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定期分析研判,总结矛盾纠纷发生规律,提高人民调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对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力度,调动和释放大联调各职能部门的主观能动性,依托各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各社区邻里纠纷调解委员会、社区“和好屋”、老娘舅工作室等基层调解组织,最大限度地凝聚和发挥“大联调”体系的工作合力。截至今年11月,在全区各级调解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案件5992起,成功5821起,成功率97.1%,涉及金额3700余万元。其中复杂疑难纠纷66起,涉及人数13741人。没有因调处不及时或调处不当而转化为刑事案件或其它重大事件的情况发生。三、真抓实干,增质提效,推动矫正帮教工作有力突破一是以“五个注重”为抓手,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质量。通过注重“三个渠道”,推进无缝衔接机制;注重“三个延伸”,形成监地协作的长效机制;注重“三支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注重“五个一”举措,严格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注重“六个法”的教育矫正,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责任”。二是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出台为契机,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