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消费维权系统构建意见为切实把消费维权网络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贯彻好、落实好,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消费维权工作的意见》(政办30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消费维权工作意见的通知》(政办81号)文件的部署和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目标按照全面实施,稳步推进的要求,有组织、分阶段逐步在全区推进消费维权网络建设,至今年年底前在全区所有的镇、街道都要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80%的行政村、社区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点”,在大中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旅游景点、繁华商业街区以及商品服务消费较为集中的经营网点设立70个“消费维权服务点”,从而建设覆盖全区的消费维权网络,切实有效地解决农村、社区消费者投诉难、申诉难、维权难等问题,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积极将消费纠纷在基层得到有效化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
二、组织领导成立区消费维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消费维权网络建设的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工商局局长)担任、区府办联系副主任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经贸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消费维权网络建设的协调、调研、宣传和指导,办公室设在区工商局,主任由区工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三、完善设施按照省政府、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年底前,全区各镇、街道办事处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7个,在行政村、社区等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点”172个,各镇(街)需制作牌匾、印制投诉举办台帐、宣传材料等必要设施
区里每年给予一定的经费倾斜,为我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四、工作内容第1页共4页围绕省政府、市政府文件的要求,扎实推进全区消费维权网络建设,确保做到消费维权站(点)人员到位、机构健全、履职规范、维权作用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