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课第二框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教学设计【教材分析】本框题是《思想品德》(人教版新课标)八年级下册第二单元“我们的人身权利”第四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第二课时的内容
通过第一课时学习,学生已初步了解了人格尊严权的内涵,集中表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
本课将进一步具体说明其中的肖像权和姓名权,使学生懂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和他人合法权益
本课对应的课标要求是:“我与他人的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部分——“了解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姓名权不受侵犯,能够自觉尊重他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教学目标】1.知识目标通过教学,帮助学生认识肖像和姓名是一个具体的人的两大外在标志;懂得姓名的作用,姓名权的含义和内容,侵害姓名权的表现形式与后果;懂得肖像的含义及作用,肖像的内容,侵害肖像权的表现形式与后果
2.能力目标通过教学,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能够正确区分哪些行为是侵犯公民姓名权和肖像权的行为;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和他人姓名与肖像权的能力,能够运用法律武器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通过教学,引导学生反思自己在与同学交往中侵犯他人姓名权和肖像权的不良表现,体验给受害者所造成的危害;培养学生尊重他人姓名权和肖像权的责任意识;加强法制观念,增强依法维权意识
【教学重点】公民的肖像权和姓名权的内容以及侵犯肖像权和姓名权的行为
【教学难点】懂得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应当履行尊重他人的合法权利的义务
【学情分析】由于姓名授之于父母长辈,往往只被认为个人区别于他人的文字符号,很多学生对法律赋予公民姓名的具体权利并不是很了解,所以对这项权利的使用和支配很少,以致有时被侵犯了也未必意识到
个别学生为避免挨家长骂或不重视家长在其成长和教育中的监护作用,经常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出现冒名顶替,擅自代家长签字的现象
未成年人维权意识不强,现实生活中以赢利为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