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小学教职工人事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的管理,增强教职工在新形势下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建立一支适应素质教育的教职工队伍,加快我校的发展步伐,根据《XX县区中小学教职工队伍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通知精神,制订本办法
一、依法加强教师队伍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聘任教师,确保教师素质
全校教职工要根据《教育法》和《教师法》等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依法从教,依法执教
按照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要求,自觉加强学习,严于律己,尽职尽责,自觉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
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遵守《XX市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和《XX县区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十要十不准》
建立定期学习和必要的会议制度,经常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师队伍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使教师明确职业道德要求,自觉严格要求自己,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
对师德方面有问题的教师,在本年度评优评先、职务评聘、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并视情形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劳动纪律的监管
根据有关规定,中小学教师的管理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条款进行管理
教职工应坚守岗位,努力工作,不得擅离职守
学校将对教职工的出勤情况逐日登记,并坚持每月一小结,每学期或每年一总结,年终将出勤情况进入业务考核档案
1、教职工确因特殊原因需请假的,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
请假批准权限: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离开其工作范围2天以上,报经区教育局批准;教职工请事假3天以内由学校负责人审批,4~20天由学校行政会确定审批;凡清事假21天以上者经学校同意后报经区教育局审批
2、教职工需请探亲假(一般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产假、婚丧假的假期天数均由学校按有关文件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