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道路交通实施“畅通工程”工作意见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营造文明、和谐、绿色的交通环境,根据公安部、建设部《关于2007年实施畅通工程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0*]34号)和省公安厅、建设厅、文明委《关于印发〈2007年XX省城市道路交通实施“畅通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公综[200*]254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XX年XX市实施“畅通工程”工作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以党的十7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发挥公安、城建部门的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发挥道路交通综合协调机构的职能,全面贯彻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以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和服务人民群众为出发点,以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程度和交通安全意识为着力点,以全面提升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为工作目标,狠抓道路交通管理的重点、乱点、黑点,实现交通管理的新突破
二、工作目标(一)XX市区在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的二环路以内,XX县区的福马铁路以西、外福铁路以南的范围内开展实施畅通工程工作,并要求达到二等管理水平
(二)XX县区建XX县区内在保持二等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力争达到一等管理水平
(三)市区五一路、五四路、六一路、三高路、长乐北路建成“示范路”,XX县区及各县(市)应选择一至两条主干道建成“示范路”
三、实施步骤(一)准备阶段(7月20日前)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组织协调机构和工作机制
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照评价指标体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报XX市实施“畅通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二)实施阶段(2007年7月20日至2008年7月10日)
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及任务分工,各负其责、第1页共6页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逐项抓好落实
要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础建设
要充分利用交巡警力量,加大执法力度,着重整治城市交通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