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安全生产例会会议纪要公司所属各单位:二O一O年五月四日,由陈玉生经理主持,在公司五楼会议召开了第二期安全生产例会,参会的公司领导有邵有信、要明明、史林雄、李焕文、常家英,参会的部门人员和基层单位人员有:张耀根、苏志清、李维国、梁波、赵海江、张润喜、郭浩文、贺永杰、李军红、周秋明、李建立、刘跃、林增寿、海波、任玉玲、孔繁荣、申显明、李白阳、闫少鹏、杨吉丰、李满平、杜建民、郭志恒、李昕、董伟红、武毅、郭海云、薛敏杰、谢亚斌、李周贵、史嘉玲、王建华等。二O一O年年一月三日下午14∶20时,云南省昆明市,由云南建工市政公司承建的昆明新机场航站楼配套引桥工程在混凝土浇筑施工中,突然发生了支架垮塌事故,造成7人死亡、8人重伤、26人轻伤。单就施工单位责任来讲,该起事故原因从技术和管理两个角度分析。技术方面:1、施工单位擅自将施工方案由将常规的底板与上部顶板箱梁分开二次浇筑的施工方法改为一次浇筑整体成型,不符合有关施工技术规范,施工中混凝土浇筑深度过大,支撑架承重过大。2、大型混凝土施工没有进行预压和试压,没有安排专职监控人员监测沉降和标高,甚至由于沉降造成涨模,都未引起重视,从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3、箱梁支撑体系搭建不规范,模板支撑不够,支撑架中剪刀撑欠缺、碗扣松动,甚至有的没有碗扣。4、支撑架钢管质量不合格、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比规定的钢管厚度薄。管理方面:1、项目安全管理混乱,安全隐患得不到整改,监理指令落空。该项目经理同时担任7个项目的负责人,现场监理发现了多起安全隐患,并多次下达整改通知,都未得到项目部的落实和整改。2、由于采用劳务和材料分包的模式,项目技术和施工管理人员无法对一般施工人员下达施工指令,而要通过劳务分包负责人才能下达指令,对现场缺乏监督。劳务分包队伍采用层层分包模式,劳务队伍以经济利益为目的,偷工减料,劳务包工头连一把专用的架子工扭力扳手都不肯花钱买,支撑钢管及碗扣等达不到规范要求。3、特种作业未能持证上岗。架子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而劳务队伍为了降低成本,劳务人员未经任何培训,甚至连妇女(死伤人员中有7人是妇女)都纷纷上阵,再加上层层分包,施工人员按件计价,致使整个支撑系统质量不合格。4、应急系统指令不畅通,应急预案形同虚设。在最后几分钟,事故现场某些施工人员发现了坍塌的征兆,但由于未进行过相关应急事故演练,指令不能畅通,错过最佳逃生机会。反观上述事故案例的分析结果,我们要“一处亡羊,多处补牢”,针对我单位存在的类似隐患并及时加以整改。一、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情况分析本阶段共进行了10个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开处罚款3700元,下达隐患通知51项,其中洞口临边防护隐患、临时用电隐患、脚手架(板)隐患、施工机械隐患、消防器材配备不足、安全警示标牌不足、习惯性违章为普遍存在的隐患。1、塔吊、劳务队自有设备的维护保养、机械员执证上岗问题现场共发现4台建筑塔吊未办理准用手续或无合格证,有的项目固然有业主的原因,但却又没有书面证据,无论从行业管理要求还是现场安全出发,都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我们要求今后新投入使用的塔吊,必须办理准用手续;现在因客观原因已投入使用的,一定要对所用塔吊再进行一次检查、加固,并按要求做好日常的维护保养与监测工作。因现在大包情况越来越多,除大型吊装设备外,现场分包队伍的自有设备占了多数,其对自有设备的管理仅仅停留在了能迁就用、能防丢的措施上,要求对设备的进场验收、维护保养必须按我公司的办法进行,分公司与项目部要随时对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分包队伍的机械操作员多数没做到执证上岗,各单位在与分包签订合同前要明确此要求,并要在人员进场时逐一核对。2、临时用电半数项目编制了临时用电方案进行了审批,现场临时用电私拉乱接、线路破损、木制配电箱或配电箱破损、设备接地保护不当、一闸多机现象较多。3、洞口、临边防护不少洞口、临边未做任何防护、没有任何警示标识,防护损坏或临时拆除后未及时修复、安全网敷设不够或没有敷设现象存在较多。4、脚手架(板)24米以上脚手架有专项方案,但现场搭设的脚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