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畜牧局生猪固定监测管理办法各动监站: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生猪生产固定监测工作,提高生猪生产动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更好地完成此项工作,现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如下:一、监测户考核细则(一)工作职责1、按照报表说明,每月如实填报“生猪养殖固定监测户生产和效益情况”表;2、认真做好生猪生产台账,并接受村统计员的随时检查;3、积极配合辖区动监站和村统计员做好生猪统计监测相关工作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实行倒扣分制)1、对“生猪养殖固定监测户生产和效益情况”表填报不熟悉、数据指标理解不正确的,扣1分;2、填报的数据有明显错误或数据逻辑关系不平衡,不符合报表说明的,每被改动一个数据扣1分;上报数据与上月逻辑关系不符或有大幅变化需加以说明,不加以说明的扣1分;3、对生猪存栏结构和数量填报不真实,被核实发现一次扣2分;4、经检查发现未记录台账的扣3分,台账记录不清晰或与填报数据不符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5、配合村统计员做好统计监测的其它相关工作,对配合不积极、态度不认真的户视情况扣1—2分
(三)考核办法1、该评分办法由各村统计员负责,每月考核一次,并将考核结果于下月1号前报送到辖区动监站
2、监测户全年(12个月)信息采集费补贴标准为100元,对全年累计扣10-15分的户扣发25%的补贴资金,全年累计扣16-25分的户扣发50%的补贴资金,对全年累计扣分总数达25分以上或在省及农业部现场查验(包括电话核实)时出现问题第1页共4页的户,取消该户的全年补贴资金,同时取消该村统计员及动监站的全年工作补贴资金
二、村统计员考核细则(一)工作职责1、要对全村生猪生产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掌握,每月按要求如实填报统计监测工作相关表格,一式两份签字后报送到动监站;2、认真做好村级生猪生产台账,并监督指导村内3户监测户正确记录生猪生产台账及准确填报“生猪养殖固定监测户生产和效益情况”表;3、认真按“监测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