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校物业管理服务及费用评估标准2007版(征求意见稿)北京高校后勤物业专委会编制北京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编制说明为推进北京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规范物业管理服务及相应收费标准,根据北京市有关法规及收费办法,结合北京高校实际,由北京高校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公寓管理专业委员会、服务专业委员会讨论,制定此标准,建议北京各高校参照执行
为了便于理解和把握,现就有关编制要点做以下说明:一、分类“指导标准”共划分为16大项门类管理服务,其中包括:消防治安、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公寓保洁、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公寓综合管理、校园环境绿化保洁、供配电运行维护、电梯运行维护、二次供水运行维护、自备井运行维护、浴室茶炉蒸汽锅炉运行维护、供暖运行维护、空调运行维护、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公寓房屋及设施设备小修维护、邮政服务、特约服务、企业管理、校园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
二、编制的指导思想1、在编制中,凡与国家或北京相关法规接近的门类,依据法规编制标准
本标准编制共引用法规6份,涉及管理服务8项;2、在编制中,凡没有国家或北京相关法规可借鉴的文件,依据高校后勤管理服务实际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标准,包括:消防治安、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公寓保洁及综合管理、供配电运行维护、自备井运行维护、浴室茶炉蒸汽锅炉运行维护、空调运行维护、邮政服务、特约服务、企业管理,共计10大项;3、在门类划分及表格设计上,尽量做到细化、量化,使大多数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易于理解、掌握和实际运用,如清扫、保安、供暖等项,是按面积配置人员,再按岗位设计人工费率;楼管、中控是按数量、行规配备人数,再按岗位设计人工费率
这种设计方法直接反映了运行成本;4、将执行劳动法增加的费用纳入人员成本核算,包括:工资、社会保险、加班费;5、学校提供的经营性资产不纳入“指导标准”体系
需要指出的是,物业管理服务不是不要经营开发,而是要把经营性资产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