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自主管理模式摘要:针对公安消防部门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采取的新的监督检查模式,探讨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模式,对提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自防自救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具有一定的引导作用
关键词:消防安全;自查;自改过去,广州市300家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虽然每年进行调整,但均未发生过重特大火灾事故,这主要是广州市公安消防局对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进行监督检查一次,能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督促整改
目前,根据《广州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要求,广州市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8000家
对这些单位,广州市公安消防局每半年将组织一次监督抽查,对其他单位每年组织一次监督抽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面对公安消防部门新的监督检查模式,必须改变观念,采取“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改,法律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自主管理体系,切实提高本单位的自防自救能力,将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1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就是一个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本单位负责,谁主管哪项工作,就要对那项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负责
(1)各单位的法人代表要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责;法人代表授权分管某项工作的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领导,要对自己主管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负责
(2)单位内各车间主任、工段长要对本车间、工段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副职要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3)班组长应对本班组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同时,抓好“谁在岗、谁负责”,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职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从单位、车间、班组至岗位职工,每一个人都要对所管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负责
纵向从上到下,一级对一级负责;横向从里到外,实行分线负责
这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贯通、纵横交错,形成一个全方位、立体化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实现消防工作人人有责,造成单位全员同火灾事故作斗争的和谐而又紧